更新时间:2025-02-23 07:44:11
⒈ 触犯刑法之罪。
引《管子·中匡》:“请薄刑罚以厚甲兵,於是死罪不杀,刑罪不罚。”《汉书·刑法志》:“妾愿没入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自新。”《南史·宋纪上》:“刑罪无轻重悉原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