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5-02-23 16:15:44
⒈ 因受连累而被杀。
引《新唐书·路嗣恭传》:“嗣恭 起州县吏,以课治进至显官,及 晃 事株戮舶商,没其财数百万私有之。”
引《新唐书·卷一三八·路嗣恭传》:「及晃事株戮舶商,没其财数百万私有之。」